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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25  来源:   点击量: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实有31人

□否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实有5人

□否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实有6个

□否

6.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召开日期为:2023年12月17日

□否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

□否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

□否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3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3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3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3

-

5.除轮值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外未设其他职务。

13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3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3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3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3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3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3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3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3

-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组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智能制造学院

新能源学院

化工与制药学院

食品与生物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师范学院

数理学院

艺术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医学部

外国语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组织的基本定位和职能,推动学生会组织规范管理、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依据《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全校全日制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第三条 校学生会的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广大学生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做高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第四条 校学生会的管理方式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团的指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沟通学校党政部门和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规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和民主管理,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帮助和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加强本校与外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各个学生组织之间的健康平稳发展;

(五)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六)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娱活动、志愿服务等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学生校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 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条 校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作为以上两会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 校学生会实行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结合制。

(一)凡取得荆楚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不分年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政治面貌均可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二)各学院学生会、各班委会为校学生会会员。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同时享有被选举权(受学校处分者除外);

(二)会员有权通过校会邮箱、建言献策等合理途径对校学生会存在问题提出建议并要求答复;

(三)会员对校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会员有权要求校学生会支持和保护其正当权益,校学生会将通过各种渠道,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建议、要求和意见。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三)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校学生会决议,维护校学生会声誉,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校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理解并配合各级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第十一条 对违反校学生会章程,违反校规校纪的会员,校学生会有向学校申请给予处分的权利。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报请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治理,合理有序地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第十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为荆楚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第十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九条 代理的终止:

(一)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二)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二十条 荆楚理工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学生委员会委员由于离任、毕业等原因不再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则由所任职务的继任者接任学生委员会委员;由于违反国家、学校、学生会相关规定不能担任学生委员会委员,由该组织另推举人选进行差额选举增补进学生委员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代会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二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代表全校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选举新一届常任代表;

(五)筹备和召开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常任代表会议为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

第二十四条 常设代表会议的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监督评议章程实施和学生会工作;

(三)召集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选举决定学生会主席和主席团成员调整事项;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任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向大会公告,并须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后经校党委批准。

第二十七条 主席团的职责:

(一)主席团在学生工作中严格执行学生会章程;

(二)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的总体工作计划,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生会工作实行集体领导;

(三)主席团对内主持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开展活动,并通过主席团会议等形式,决定学生会的重要工作与活动安排;

(四)负责学生干部的考核,各部门工作的考核,干部培训及评优推荐等工作;

(五)主席团负责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六)负责学生会内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七)对学生会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严格按照学生会章程进行处理;

(八)完成学生会其他重要工作任务。

第二十八条 校学生会因工作需要,设置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在工作中受主席团领导制。

第二十九条 工作部门负责人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产生,由主席团提名,学生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与主席团对应。

第四章执行机构

第三十条 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校学生会明确建立学生会组织“校-院-班”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明确校学生会对于学院学生会、班委会的指导职责。各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三十一条 各学院学生会职责:

(一)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一年,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大会选举产生;

(二)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机构由各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学院学生会应自觉接受各学院党总支、校学生会的领导和各学院团总支的指导;

(三)各学院学生会换届换任及主要干部变动必须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四)各学院学生会有责任协助校学生会开展工作,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进行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第三十二条 各班委会职责:

(一)班委会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接受所在年级党组织的领导,可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和建议,并积极配合学生会开展工作;

(二)班委会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学生会各项工作和任务的落实,并根据班级具体情况,依照规章制度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骨干

第三十三条 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选拔条件:

(一)政治合格。学生骨干应当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优秀。学生骨干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和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品德优良。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身作则,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模范作用;

(四)工作能力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群众基础好。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十四条 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选拔程序:

(一)选拔报名均采取学院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

(二)报名通过后进行多种选拔考核,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选拔将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更好的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进行择优筛选;

(三)选拔通过后的学生骨干会在全校公示三天,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若无异议,则公布最终名单。

第三十五条 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退出机制:

(一)学生会作为一个为广大同学服务、无私奉献的有序组织。为保证学生会良好风气、风尚,学生会不允许学生会成员随意、无故退出学生会;

(二)学生骨干任期内,出现无法正常完成学业、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思想态度不端正问题、滥用职权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现象的学生骨干,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学生干部行为规范

第三十六条 服务礼仪:

(一)工作牌、徽章、会服作为学生会的重要标志,除学生会组织活动外,不能作其它用途。

(二)学生会成员值班、参加会议、活动等工作必须佩戴工作牌或徽章,未佩戴的成员不允许参与此项工作。

(三)工作牌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毁损、抵押或转借他人,若有毁损或遗失,应及时向校学生会宣传部申请补办。工作牌故意毁损或转借他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实习期结束、请退或辞退须上交工作牌至校学生会宣传部。

第三十七条仪容仪表:

(一)发型标准

1、男生发型:男生不得留长发,应做到前额处不过眉毛,后部头发不遮衣领,鬓发不遮耳朵、鬓角不超过耳垂。

2、女生发型:女生头发应整洁,前额刘海不遮眉,工作期间不得披肩散发。

(二)穿戴标准

1、不穿背心、吊带衫、超短裤/裙、低胸装等不符合学生干部身份的奇装异服。

2、在校园内不穿拖鞋。

第七章学生会招新

依照学生会的工作理念及部门职能招收优秀人才。在招新过程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和创新能力,招收新成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校学生会招新选拔条件:

(一)荆楚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且承认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具备良好的个人素养,讲文明,懂礼貌。

(三)做事认真踏实,有为同学服务的意愿和精神,能吃苦耐劳,有始有终。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其他成员合作开展学生工作。

(四)具有服从意识,听从组织安排,认真对待任务,不逃避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不断完善自我。

(五)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对学生工作及活动有自己的想法和见解,并能及时的与工作相关牵头人沟通。

(六)善于学习,能快速接受新事物。

第三十九条 校学生会入会流程:

(一)由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统筹,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招新工作,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本着对每一位同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

(二)在校学生会规定报名时间内,自愿报名,及时上交报名材料。

(三)笔试考题由校学生会集体商定,在确认考题后交至校团委审核,校学生会组织人员进行阅卷,择优录取。

(四)面试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且须有部门成员在场协助考察,采用公开招收、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初步选拔优秀人员。

(五)无领导小组讨论的主题由校学生会集体商定,在确认考题后交至校团委审核。通过选拔的人员,以小组为单位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

(六)校学生会集体根据笔面试情况,商定各部门招新名单。

(七)校学生会根据各部门招新细则,对新进人员进行考核,实习期为三个月,实习期结束后进行考核,最终确定录用人员。

第四十条 校学生会中期/后期招聘流程:

在有人员需求时,校学生会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中期或后期招聘,经校团委和学生委员会集体论证商定同意后,即可进行中期或后期招聘。

具体方法:

(一)中期招聘由主席团和考核评议小组(参加招聘的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小组,对参选人员进行面试,由主席团根据参选成员的表现整理成文件,上报至校团委,并在三天内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的成员向校学生会秘书部上交个人资料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即可转正。

(二)后期招聘需准备竞聘演讲稿,若表现优异且通过评议小组考核即为录用。

(三)被录用的成员在向校学生会秘书部上交个人资料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合格,即可转正。

第四十一条 校学生会实习成员转正要求:

(一)实习期考核合格。

(二)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校学生会章程,对学生会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基础工作能力扎实,对学校及校学生会有基本了解,了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能独自熟练完成本部门的工作。

(四)品德优良,尊敬师长,具有一定的团队协作能力,人际交往良好。

(五)专业学习成绩优良,无考试不合格现象,能把握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六)群众基础好,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七)积极参与学生会相关活动,每月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无旷岗记录。

第八章学生会换届

第四十二条 主席团换届:

(一)条件要求

1、荆楚理工学院各学生骨干均可报名参加校学生会主席团竞选。

2、符合本章程关于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选拔条件。

3、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

4、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00小时以上。

(二)换届流程

1、换届时间同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一致。

2、竞选人通过学院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上交报名材料。学生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笔试、面试,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录取为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3、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4、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三条 工作部门负责人换届:

(一)条件要求

1、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全体成员均可报名参加工作部门负责人竞选。

2、符合本章程关于校学生会学生骨干的选拔条件。

3、有一定的学生会工作经历。

4、志愿服务时长达到50小时以上。

(二)换届流程

1、换届时间同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间一致。

2、竞选人通过学院推荐或者个人自荐,按照相关规定,按时上交报名材料。学生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笔试、面试,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录取为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

3、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确定。

4、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生委员会委员集体无记名投票决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 校学生会经费向学校申请,可适当开展一些经学校允许的有偿服务,扩大自身经费来源,并接受有关方面的赞助,必须建立清晰、完备的财务制度,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所有。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主席团主要是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学校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并及时做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团总支开展工作,依照分工主管好所辖部门的工作。

2

秘书部

5

秘书部是内部沟通的枢纽,协助主席团统筹校学生会工作,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值班、文档管理、干部考评、纳新策划、学生会换届、人员调配安排等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的起草,发放和存档;

3

活动管理部

4

活动管理部主要职能包括开展丰富的文娱活动,对校级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各方各面的沟通协调;承办校级大型晚会,以及心理情景剧等。为广大学生提供了展示个人才华和魅力的舞台,推动了校园文化艺术发展;同时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以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时间。

4

社团联合部

4

社团管理部是在全校各学生社团联合的基础上,统筹负责学校社团工作的学生组织。以“服务社团、监督社团、管理社团”为宗旨,协助学生会指导全校社团日常工作,帮扶社团组织,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使各社团在统一管理下有序的开展工作,发展学生第二课堂,正确引导广大同学的丰富自己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素质,致力于更好地建设学生社团。

5

学生权益部

4

以“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主旨,扎实工作不断创新,创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宿舍文化建设评比活动,打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及时了解并汇报学生在学习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帮助同学及时了解学校最新消息及通知,使同学能更好的在学校生活学习,为广大青年团员搭起服务社会的桥梁,推动我校服务工作的发展。

6

网络宣传部

4

网络宣传部是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宣传窗口,主要负责学生会及社团文化宣传官方媒体平台(QQ、微信)的管理与维护,对学生会所举办的活动和社团活动进行前、中、后期宣传工作。负责学校宣传栏内容的规划与管理,与学校各类媒体沟通、共享新闻资源,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推广校园文化及学校社团风采,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7

组织建设部

5

组织建设部是加强全校共青团思想建设、带领团学干部做好我校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繁杂中窥细致,秩序中见严谨。积极开展能够展现我校团组织精神风貌的主题团日活动,来丰富我校学生党员、团员的校园生活;组织开展党团知识的宣讲普及、时事政治的学习,监督各基层团组织的落实执行情况;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曾泽锦

预备党员

医学部

2022级

8/40

2

张剑锋

预备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3级

45/438

3

彭宇泽

预备党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级

10/45

4

李道勇

共青团员

通用航空学院

2021级

8/40

5

周思宇

共青团员

通用航空学院

2021级

8/38

6

石瑶瑶

共青团员

化工与药学院

2022级

9/45

7

白凤展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级

10/43

8

曾维嘉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2级

9/39

9

杨祯格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2级

8/37

10

徐文菲

预备党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级

10/39

11

刘 昭

共青团员

医学部

2023级

7/30

12

徐涵璐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2级

9/38

13

龚道榕

预备党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级

12/45

14

姚 健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2级

5/30

15

张浩珍

共青团员

通用航空学院

2022级

10/45

16

骆立思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级

9/35

17

刘婉心

共青团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级

11/49

18

代嘉硕

预备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级

10/40

19

梁潇文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级

5/32

20

朱芷琳

预备党员

医学部

2022级

8/47

21

余阳熙

共青团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级

7/34

22

宋 媛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2级

13/53

23

李 静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2级

10/38

24

李 好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2022级

11/50

25

马 妍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2022级

6/36

26

陈姝晴

预备党员

医学部

2022级

10/40

27

陈津通

共青团员

生物工程学院

2022级

9/45

28

潘 畅

共青团员

通用航空学院

2022级

11/40

29

李卓烜

预备党员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2级

10/35

30

周睿杰

共青团员

化工与药学院

2022级

5/50

31

郑维凤

预备党员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22级

10/45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的名额及构成

本次主席团名额的分配由共青团荆楚理工学院委员会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拟定主席团人数4人。

(二)主席团成员的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23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我校2021级入选“九渊计划”全日制本科生、2021级入选校级“青马工程”全日制本科生优先考虑;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遵守校纪校规,支持学校建设发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意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道德高尚、品德优良,能在校园内、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工作积极主动,曾在团委学生会等组织中有学生干部经历,有较强的开拓创新和团结协作意识,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向上,综合素质优秀,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6.积极维护学生干部形象,能正确处理好集体和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奉献、服务精神,严于律已,以身作则;

7.具有积极为学生组织服务的热情和充裕的业余时间,热爱学生组织事业,乐于奉献,能履行职务工作一年;

(三)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办法

1.主席团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荐、校团委联合审查,由校学生会差额选举最终产生;

2.主席团候选人经校团委资格审查,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最终产生:主席团成员5人;

3.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当期执行主席经校学生会投票产生。

校级组织主席团选举办法

1.主席团候选人经学院团组织推荐、校团委联合审查,由校学生会差额选举最终产生;

2.主席团候选人经校团委资格审查,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最终产生:主席团成员5人;

3.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当期执行主席经校学生会投票产生。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7日 星期日

地点:行政楼C201学术报告厅

议程:

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第二项:荆楚理工学院校团委书记王睿老师致辞;

第三项:校团委副书记姚尧老师公布第十五届学生会执行主席名单;

第四项:校团委副书记田阳老师宣读第十五届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名单

第五项:第十四届学生会执行主席莫晨阳作《荆楚理工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第六项:颁发第十四届学生会主席团聘书;

第七项:颁发第十四届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聘书;

第八项:第十五届学生会执行主席曾泽锦作《荆楚理工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就职报告》;

第九项:会旗交接仪式;

第十项:全体起立奏唱团歌;

第十一项:会议结束,合影留念。

新闻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zAhOWRx3P_lzJqfkWxccQ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名额和构成

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院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拟定学生代表人数170人。

(二)代表的条件

1.正式代表团体在以下团体中产生: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2.代表出席荆楚理工学院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必须是: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校在籍非应届毕业生;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4)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完成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

(5)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

(6)坚持原则,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1.正式代表团体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各二级学院学生会通过举行代表会议、代表大会,民主推荐代表人选。

2.各代表团体通过民主推荐确定本团体的代表人选。

3.正式代表中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占一定比例。其中,正式代表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人数占正式代表人数的60%以上。

4.在推选正式代表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代表类型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适当考虑少数民族和女代表比例。

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方法

第一条为做好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下简称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工作,帮助学生会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能力,建设高素质学生会工作队伍,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荆楚理工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述职评议包括校级述职评议和院级述职评议,校级述职评议主要评议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院级述职评议主要评议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第16或第17周开展;如有特殊情况,可推迟至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第五条 述职评议采取查看总结材料和听取述职汇报两种形式进行,其中总结材料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30%,述职汇报评分占述职评议计分的70%。

第六条 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共青团荆楚理工学院委员会(下简称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在各学院团的委员会(下简称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

第七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等5个方面。

1.政治态度。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主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提升政治觉悟、思想水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表现。

2.道德品行。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校纪校规及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遵纪守法表率等方面的表现。

3.学习情况。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刻苦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科技创新水平等方面的表现。

4.纪律作风。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言行举止、生活作风、校园舆论、塑造学生会清新阳光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5.工作成效。主要考察学生会工作人员在服务同学、部门建设、日常工作及履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

第八条对学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议。

1.审阅书面总结材料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学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开展满意度测评

学生会工作人员需结合学生会学年具体工作规划及完成成效对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部长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对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学生会各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部门部长进行满意度测评。

3.开展个别谈话

评议会成员随机抽取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4.听取述职汇报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进行现场述职汇报。述职评议会成员代表、学生代表听取汇报。

5.确定述职评议结果

评议会综合各方面情况,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述职评议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量占参与述职评议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20%左右,最多不超过30%。

6.结果公示

述职评议结果将于荆楚理工学院学子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第九条对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评议。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部长述职评议程序参照校学生会有关程序,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经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学生会秘书处批准。述职评议相关材料(包括述职评议条例、工作通知、新闻稿、参与述职评议工作人员的总结材料及汇报PPT、述职评议结果)于指定时间报送至校学生会秘书处。

第十条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述职评议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择优提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条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上级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姚尧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毛亮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tswxxb05@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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